一、案情简介
2020年5月始,被告人X某与被告人Y某,通过淘宝店铺、直播带货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销售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的减肥糖片。Y某负责联系货源、网上销售、售后维护等,X某负责收货、发货等。案发后,X某被逮捕。本案由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两年,罚金8万元,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1)渝0107刑初XX号。
二、辩护思路方案
辩护人的辩护方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首先,牟均发律师从销售的食品中确定是否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是否有相应的权威食品检测鉴定报告,抽样送样程序是否合规,鉴定报告的委托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其次,针对被告人的销售时间段及销售金额进行差异化的区分,对客户要求退货的金额以及主观明知产品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的客户购买金额(有聊天记录证据),进行图表示的对比列明,要求在涉嫌销售金额中予以扣除,要求作为量刑的减低参考因素;
(三)再次,检索盐酸西布曲明是何时纳入食品规范的,通过食品行业检索报告对盐酸西布曲明进行详细分析,对人体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轻重程度,形成专业的法律分析报告
(四)通过最近五年的类案检索,形成书面的分析材料;
(五)被告人本身因销售减肥糖片食品获利金额较低的情节,综合分析辩护
(六)最后,从被告人自身口供笔录的稳定性及行为性质,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进行辩护。
三、办案结果
2021年5月1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判决认为,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X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四、办案心得
(一)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桥梁
在本案处理的过程中,辩护人在代理案件的全过程中有序安排并尽可能地多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进行全方面的沟通,在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也抚慰了被告人焦虑的心情;其次,辩护人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中,与办案人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及时沟通案件进展,便于整理辩护策略。
(二)详细全面深度的分析案卷笔录证据材料
一个完整的辩护方案,均是建立在对案卷材料的深度熟悉,阅卷时,做好详细记载,形成阅卷笔录,抓住每一个细节,综合全案证据,拟定辩护思路,针对证据,提供书面的质证意见及庭审时做好应对的策略准备。
(三)抓住案件焦点,检索案例,深入了解食品行业知识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辩护方案,刑事案件也不例外,结合案件,穷尽一切检索手段,检索近五年的类似案件,针对每一个案件提炼出争议焦点和观点,结合行业知识,综合分析对比判断,结合本人的实际办案经验,越了解的深入对被告人的量刑越有帮助,减低的可能性极大。